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 |
来源: 时间:2017/11/13 |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脱钩办主任 魏建强
同志们:
借这次会议机会,我就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进展情况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2015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5年12月17日,省政府成立了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指导、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督导检查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脱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2016年10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对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进行了部署,标志着我省脱钩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我省脱钩实施方案的要求,省民政厅于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分别开展了2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试点工作,共完成了102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任务。通过试点,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2017年9月5日,根据我省脱钩实施方案和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的部署,在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省脱钩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鲁脱钩办字〔2017〕1号),要求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于10月20日之前向省脱钩办报送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任务。截至10月23日,共收到14家业务主管单位、35家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脱钩实施方案》和《情况调查表》,工作进度明显滞后。
二、脱钩工作存在的问题
自省脱钩办下发脱钩通知以来,省直许多部门向省发改委和省民政厅进行电话咨询或派人当面沟通情况。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想脱钩或延期脱钩。有的部门认为自己的协会承担特殊职能、不能与行政机关脱离业务主管关系,不应属于脱钩范围的;有的部门认为自己与行业协会商会没有任何工作或人员上的联系,认为没有必要脱钩;有的部门认为所属的行业协会商会多年没有开展活动,没有脱钩的必要,想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原属5个工业协会(省机械、石油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的41家行业协会商会,由于机构改革,存在脱钩难题。
二是存在想要多脱的情况。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把自己主管的所有社会组织一并脱钩,如省直部门主管的研究会以及涉及意识形安全和文化安全的行业组织等。
三是对具体分离事项有疑问。个别协会与业务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联系密切,事业单位中的领导同时在协会中兼职;还有的行业协会商会不知道脱钩后党建工作划归到哪里。
四是市县脱钩工作中的问题。个别市县尚未建立健全脱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现象,脱钩工作没有及时部署展开。
三、准确把握脱钩政策和要求
1、准确把握脱钩目的。这次脱钩改革是中央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决策,目的就是区分不同机构的性质,厘清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单位之间的关系,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取消相互之间的隶属关系,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2、准确把握脱钩范围。按照中央脱钩办确定的脱钩是原则、不脱是例外的总要求,除中央脱钩办已经明确承担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列入本次脱钩范围外,其他行业协会商会均为本次脱钩的对象,列入脱钩范围。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中,除去102家已经完成脱钩试点任务和承担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本次还有178家。对其中个别提出不脱或缓脱的部门,都应按照统一要求制定、报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调查表》,同时我们也及时与中央脱钩办沟通衔接,进行慎重研究,经省脱钩联合工作组批准后,或按时批复,或暂缓批复;对试图列入本次脱钩范围的研究会以及涉及意识形安全和文化安全的行业组织,一律不予考虑,不能随意扩大脱钩范围;对多年没有开展活动行业协会商会,可以自行解散,省民政厅政务服务大厅受理注销申请。
3、准确把握脱钩内容。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这次脱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五分离、五规范”,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因此,凡纳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按期完成“五分离”,在以后的发展中做到“五规范”。对那些新设立的的行业协会商,即使没有“五分离”任务,但也依然有“五规范”的要求。
根据脱钩实施方案,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干、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代管的事业单位,并入行业协会商会的,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入人员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人员管理方式管理;不能并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应当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根据业务关联性,在精简的基础上划转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并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脱钩实施方案,原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脱钩中的党建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由依托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
4、落实脱钩主体责任。根据省脱钩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的主管部门(单位)为本次脱钩工作的责任主体。关于原5个工业协会所属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机械等5个工业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8号)规定,“撤销5个工业协会事业单位建制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切实履行机械、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的管理职责。”因此,原属5个工业协会的行业协会商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脱钩主体责任。对个别业务主管单位与其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没有工作或人员联系的,也必须按照脱钩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分离事项,向协会发文通知,取消与协会主管关系。希望各个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支持脱钩改革,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不拖改革的后腿。
5、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对个别没有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的地方政府,要抓紧建立健全领导、协调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立即启动脱钩改革工作。希望各级发改、民政、组织、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统一思想和行动,共同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钩改革任务。
四、抓紧上报改革实施方案
目前已进入11月份。根据脱钩实施方案,2017年底要基本完成全省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任务,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希望还没有上报脱钩实施方案的部门,高度重视起来,抓紧行动起来,最迟于本月的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调查表。否则,省脱钩办将向该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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